全国党员管理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日期:2017-07-05 12:49:19  发布人:Apple  浏览量:835

各党(总)支部:

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7年下半年开通使用,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对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为落实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部书记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并明确一名业务熟、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党务工作者作为信息采集员,认真负责地做好信息采集、录入、校核工作。

二、请各党(总)支部高度重视,组织党员按通知要求填写、收集纸质版《党组织与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校核无误后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字(手写签名)确认,然后将信息录入电子版《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714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

三、党支部要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签字(手写签名)确认。对于离退休党员,因外出、失联、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可由他人代为填写。离退休党员无法签字的,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

四、党委办公室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逐一复核,对采集过程中发现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的信息,将通知到支部书记和信息采集员及时更正、补充、完善,请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五、联系人:李晓霖    电话:1530840881085202104

(相关资料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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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办公室

                                                20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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