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湖南省教育厅下发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相关通知
日期:2020-04-17 00:00:00  发布人:党委办  浏览量:921

湖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相关通知,包括“专升本”招生规模适当扩大、推荐人数扩大一倍以上、“技能高手”可免试入学。5月1日至1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学生网上报名时,每位学生只能报考1所“接收院校”。7月15日前完成“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时间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确定。7月31日前各“接收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确认后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将“接收院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8月8日前将比对核查情况反馈“接收院校”。其中,核查无误的学生予以录取注册备案,由“接收院校”按照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比对核查未通过的学生不予录取备案。公示结束后,因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办理补录。

通知指出,将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高校实际情况,采取措施确保适当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落到实处。2020年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高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高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接收院校”)。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比例,将由原来可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扩大到可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排名前4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具有“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其就读学校签约的“接收院校”对应专业学习,不占用当年“专升本”推荐指标和录取计划。如学生就读专业“推荐院校”未与“接收院校”签约的,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进入双方已签约的相近专业就读;高职专科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并复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推荐条件上与本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被“接收院校”录取的,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接收院校”当年“专升本”录取计划。其中,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对应专业学习。

通知要求,4月25日前,“推荐院校”、“接收院校”完成协议签署。“推荐院校”按照“一个专业只能与一所‘接收院校’签约”,寻求专业匹配度高的“接收院校”进行协商对接;“接收院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结合学校的专业特色优势,找准与“推荐院校”的结合点,科学合理地确定签约学校数与专业数,力争做到相关对应专业点实现签约全覆盖。独立学院单独与“推荐院校”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单独命题、单独组考和单独录取。“推荐院校”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向独立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升本”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全程参与监督。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重点整治,坚决纠正,对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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